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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继续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

天津日报
2024-08-24
本报北京专电(记者 于春沣 米哲 徐丽)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天津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继续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陈敏尔、张工、喻云林、段春华等代表参加。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阴和俊到会听取意见。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陈敏尔、张工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我市参加全国两会的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向全市广大妇女同胞,致以节日祝贺和美好祝福。
代表们表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经济思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与政府工作报告相呼应,目标任务明确,内容数据翔实,充分体现了高举旗帜、求真务实、担当奋进。要紧紧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细化实化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化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进一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代表们在发言中说,完全赞成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大力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进程,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严格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和规定,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有利于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和有效执行,有利于国务院更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有利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深刻理解把握国务院组织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大会秘书处法案组、简报组有关负责同志等到会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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